1923年冬,青藏高原,冰天雪地。寂靜之夜,扎什倫布寺閃出一隊人馬,直奔東方。他們成功避開了拉薩方面派出的錯果代本的追捕,穿越危險的羌塘無人區(qū)。
與此同時,一首歌謠在拉薩街頭流傳:“都說班禪似兀鷹,展翅飛翔去他鄉(xiāng)。都說錯果像獵犬,空手而歸嗅地面。班禪喇嘛好似神,他的坐騎像只鳥。金鞍放在鳥背上,扶搖直上入云霄。”[1]。
九世班禪一行,歷經磨難,終于成功抵達內地。雖然這時正值軍閥混戰(zhàn)時期,但從北洋中央政府到地方各軍閥,仍對這位萬里而來的佛爺給予很高的禮遇。
至國民黨在形式上統(tǒng)一中國后,國民政府出于邊疆局勢的需要,對九世班禪的待遇進一步提高。1931年6月,國民政府任命九世班禪為西陲宣化使,設立行署,規(guī)定“行署經費每月定為一萬五千,警衛(wèi)隊經費每月定為一萬五千,均由中央發(fā)給。班禪額爾德尼年俸定為十二萬元,由中央按月發(fā)給”。需要特別強調的是,這并非是給九世班禪個人的薪俸,而是“其個人費用及隨從、僧徒等之生活等費”,這些都需要“由年俸內開支”。[2]
這在當時,可謂巨款一筆。故12年后,有報刊仍在發(fā)文感念,“第九世班禪卻吉尼瑪,在國民十九年時,每月薪水即為一萬元,年俸達十二萬之鉅。是時民國政府之特任官,月薪不過八百元,班禪薪水,不特為特任官所不及,亦竟超過國府主席(根據(jù)1933年國民政府政府頒布的《暫行文官官等官俸表》,當時蔣介石的工資為每月800元——筆者)[3],且為民國史上之創(chuàng)例,足見政府對邊疆人員之特別優(yōu)遇也?!盵4]
看看當時的物價。1932年,國民政府教育部召開國立??埔陨蠈W校校長會議,會議對大學教員待遇作出了修正:一名普通教授月薪調整為400-600元。[5]而據(jù)當時學者的調查顯示:當時在北平,1塊銀元可以買45斤大米,可以買約7、8斤好豬肉。[6]據(jù)陶孟和在1926年所做的調查顯示:北平小學教員每月薪俸40元。[7]廣為人知的魯迅先生花費3675塊大洋購買了北京八道灣11號的“三進的大院子”,此時因為都城南遷,而更加便宜。
此時的九世班禪的薪俸雖高,但他并未“投資置業(yè)”,而是注意將“高薪”回饋于國家和社會。1931年,長江、淮河流域發(fā)生特大水災,水災遍及全國16個省份,武漢受水淹長達百余日,22萬人遇難。據(jù)《中央日報》報道,正在內蒙駐錫的九世班禪“鑒于民命倒懸,同屬五族,應有救濟之責,特電其駐京辦公處,命將本人年俸內發(fā)大洋一萬元,移作賑災,并在蒙古地方,召集全體喇嘛唪經三日,為全國災民祈禱”。[8]1937年7月7日“盧溝橋事變”爆發(fā),全面抗戰(zhàn)開始。持續(xù)三個月的淞滬會戰(zhàn)后,上海淪陷。此時在青海玉樹的九世班禪已重病纏身,面對艱難時局,他仍不忘國家,于10月捐出三萬元,并購買救國公債二萬元。[9]在彌留之際,他還囑咐行轅將之所存步槍、山炮捐獻給中央,用于抗日殺敵,以實際行動支援抗戰(zhàn)。[10]
事實上,九世班禪之所以獲如此“高薪”,正是由于近代邊疆危機的特殊歷史背景。給予邊疆少數(shù)民族官員、首領、宗教領袖以高額薪俸的建議在清末就已經提出。駐藏幫辦大臣張蔭棠就曾在《西藏善后事宜十六條》中提出“官俸宜優(yōu)給也”。[11]后因張蔭棠去職,藏事紛擾,該設想未能實現(xiàn)。值九世班禪到達內地之時,軍閥混戰(zhàn),狼煙四起,北洋政府雖然給予九世班禪高規(guī)格禮遇,但未能落實薪俸。全面抗戰(zhàn)前,國民政府基于邊疆政策的需要,同樣給予西藏地方政府駐內地機構與人員以優(yōu)厚的待遇,西藏駐南京、北平、康定的費用一年也超過12萬[12],與班禪行轅旗鼓相當。1933年十三世達賴喇嘛圓寂后,黃慕松入藏致祭的預算也超過40萬元。[13]可見,給予特別優(yōu)厚的薪俸,是當時國民政府治邊政策的一個特點。
國民政府給九世班禪以“高薪”,具有支持其回藏的含義,在國民政府的決議中特別寫明:“班禪年俸辦法,至班禪回藏之日為止”?!案咝健蔽茨艹掷m(xù)太久,也未能幫助九世班禪回藏。1937年12月1日,九世班禪在玉樹結古寺圓寂之后,其行轅的規(guī)模被壓縮,經費自然也被大幅削減。[14]此后,班禪行轅便在國民政府的治邊政策中一直處于較為邊緣的位置,回藏更是遙遙無期。
1952年,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、在人民解放軍的護送下,離藏近30年的班禪系統(tǒng),才終于得以重返扎什倫布寺。這顯然不是“高薪”所能辦到的。(中國西藏網 特約撰稿人/喜饒尼瑪)
[1][美]梅 戈爾斯坦:《喇嘛王國的覆滅》,杜永彬譯,北京:中國藏學出版社,2005年,第72-73頁。
[2]《特派班禪為青康宣化使辦法》,中國藏學中心等編《元以來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檔案史料匯編》第7冊,北京:中國藏學出版社,1994年,第2610頁。
[3]《暫行文官官等官俸表》,《考試院公報》1933年,第9期。
[4]《班禪之薪俸》,《康導月刊》1943年第2、3期。
[5]《大學教員薪俸表》,陳大白主編《北京高等教育文獻資料選編1977-1992》,北京: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,2008年,第578頁。
[6]牛鼐鄂:《北平一千二百貧戶之研究》,《社會學界》1933年。
[7]陶孟和:《北平生活費之分析》,上海:商務印書館,1933年版,第82-87頁。
[8]《班禪捐年俸賑災并諷經三日為全國災民祈禱》,《中央日報》1931年9月18日,第8版。
[9]《中央通訊社稿》,1937年,10月上,第408頁。
[10]《趙守鈺為告班禪遺囑致蒙藏委員會電》,中國藏學中心等編《元以來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檔案史料匯編》第7冊,北京:中國藏學出版社,1994年,第2745頁。
[11]《張蔭棠奏擬西藏善后事宜十六條清單》,中國藏學中心等編《元以來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檔案史料匯編》第4冊,北京:中國藏學出版社,1994年,第1557頁。
[12]《班禪駐京辦公處為陳述西藏政情歷數(shù)達賴之罪并請討伐達賴等》,中國藏學中心等編《元以來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檔案史料匯編》第7冊,北京:中國藏學出版社,1994年,第2632頁。
[13]《行政院為追加黃慕松入藏經費預算事致中政會秘書處公函》中國藏學研究中心、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合編《十三世達賴喇嘛圓寂致祭和十四世達賴喇嘛轉世坐床檔案選編》,北京:中國藏學出版社,1991年,第70頁。
[14]《蒙藏委員會向第一屆國民參政會第三次大會所作工作報告》,中國藏學中心等編《元以來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檔案史料匯編》第7冊,北京:中國藏學出版社,1994年,第2967頁。